發(fā)現(xiàn)孩子被別人欺負后,可直接向幼兒園老師反映。如果欺負的程度不大嚴重,對孩子沒有造成傷害或損壞東西,一般就不要反映。在一般情況下,不要直接向園領 導反映,這樣容易與老師造成心理上的隔閡。當然,孩子多次被人欺負,如果已經(jīng)向老師反映多次,情況仍然沒有改觀,那就有必要向園領導反映。另外,如果平時 在接送孩子的路上經(jīng)常碰到對方家長,也可以和對方家長直接取得聯(lián)系,把事實客觀地告訴對方的家長。
這里要強調(diào)的是,在與對方家長溝通時,態(tài)度上一定要心平氣和,要用商討或詢問的口氣,不要一味指責。發(fā)現(xiàn)孩子被人欺負,最忌諱的是以下三種做法:一是家長 直接插手去懲罰欺負孩子的人,二是家長拉著孩子到幼兒園里去大吵大鬧,三是暗地里唆使孩子用嚴厲的手段去報復對方。采用這些做法都是極不明智的,它既不利 問題的解決,還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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